经中共衡阳市委政法委专题研究,商组织、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同意,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市委政法委机关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综合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3.具有两年以上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文字综合能力强;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本市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二、选调程序
1.报名。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请登陆衡阳党建网下载《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名。市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请下载《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名。
2.资格审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把关。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以笔试为主、面试为辅的方式,共安排3场考试。
(1)命题作文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6名进入调研报告考试的人选。
(2)调研报告考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命题作文考试成绩占70%、调研报告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4名进入面试的人选。
(3)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3名考察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全程指导监督。
4.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将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报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2名试用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6.体检。组织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试用与调入。体检合格的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部室跟班试用半年。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可以从考察未试用人员中递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衡阳市延安路22号市委大院4号办公楼311房,电话:8866923)。
3.所需资料:
(1)《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证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衡阳市委政法委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衡 阳 市 人 事 局
200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