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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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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既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近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干部工作民主在实践中呈渐进式不断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一些瓶颈问题、棘手矛盾也日益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主工作的质量,也影响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因此,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问题成了新时期组织部门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出积极探索。
  一、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必须以健康的民主文化来引领
  民主政治的推进依赖于民主文化的引领和支撑。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首先必须端正民主认识、提升民主素养、净化民主环境,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一要形成主流的民主认识。当前,对干部工作民主的认识仍然存在一些误区,突出表现为民主扩大论、民主理想论和民主西化论。扩大论否定党管干部原则,主张“群众决定干部”;理想论对民主手段期望过高,对影响民主效果的因素估计不足;民主西化论忽视中国国情,片面推崇西方极端化民主。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必须立足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实际,树立正确的民主认识,既要看到扩大民主的方向和前景,也要看到现实民主的基础与不足,从而把党管干部与扩大民主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坚定民主信心。二要树立正确的民主导向。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最终目的是通过民主方式,选拔出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干部工作民主质量的高低取决于两个重要方面:过程的民主和结果的公信,二者相辅相承、不可偏废。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既要落实好群众的民主权利,也考虑干部工作的特殊性,既要坚持选任的公开性、广泛性和竞争性,也要兼顾成本效益和现实可能,在不同的政治时期,科学把握好发扬民主的度,只有这样方能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和公信度。三要营造积极的民主氛围。民主氛围是民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制约民主质量的外部环境。对此,组织部门要主动作为,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希望,增强信心,提高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教育领导干部树立强烈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培育良好的民主作风,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消除事不关己、怕得罪人、怕惹麻烦的负面思想,全面提升参与者的民主素养。
  二、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必须以有效的信息沟通来推进
  干部工作民主的实现,以组织认定和群众公认的有效结合为前提。因此,必须打破干部工作封闭的运行模式,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和科学的民意集纳机制。一要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坚持干部选任全程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抓住群众关注的提名、民主推荐、考察测评、酝酿沟通和讨论决策等重点环节,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果。特别要针对群众关心的干部人选由谁提名、谁推荐,如何进入组织视野问题,科学抓好初始提名环节的公开工作。要建立干部实绩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干部,适时公开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要妥善处理好扩大群众知情度与干部工作保密的关系,做到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可以公开的尽量公开,不宜公开的严格保密。二要合理界定参与范围。参与范围过窄,不利于了解干部真实情况;过宽又会因为参与对象的不知情、不熟悉导致民意失实失真。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提名、推荐,还是测评、考核,必须把握好群众的参与度。要针对不同的职位、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参与范围,注意吸收拟推荐职位的上级、同级和下级,对考察测评对象比较了解熟悉的干部群众参加。在换届或个别重要职位干部提拔任职时,还要注意吸收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离退休老同志等有代表性的人员参加,尽可能地提高参与人员的代表性、知情性和关联性。三要辩证分析民意表达。科学把握好民意尺度,辩证分析和理性运用群众评价结果,防止发扬民主的过程落入以票取人和竞“票”上岗的俗套。要对群众的评价进行归纳、分析、梳理、综合,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和层次参与人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分值权重,真正做到重票不唯票。要把民主推荐和考察的结果同年度推荐和考核的结果综合分析,把谈话情况同实地调查情况综合起来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努力从量与质的结合上识真伪,从公论的变化中看实质,从得票的结构中辨人才。
  三、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必须以完备的工作程序来实现
  程序左右导向,规则决定公平。程序民主是内容民主的有效载体。只有完善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才能扩大群众实施民主权利的制度空间,这是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的根本所在。一要完善初始提名程序。初始提名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环节,完善初始提名程序可以使隐性的权力显性化、显性的权力规范化。干部职位出现空缺,先由组织部门预先公布空缺岗位、选拔条件、提名要求,适时公开符合提名条件人选的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然后,组织各类提名主体,按照规定的条件、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以组织或个人名义进行提名,经组织部门研究讨论后,差额提出考察人选。二要完善推荐评议程序。重点要适度扩大民主测评、评议的范围,把被测评、评议人选的服务对象或其他有代表性的干部群众纳入其中。要建立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形成各类干部岗位职务标准体系,据此来确定测评项目和测评标准。完善评价等次标准,根据不同职务的岗位要求,进一步明确干部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具体标准。细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必要时,可以设计对考察对象是否“提拔、交流、留用、不适用”等评议项目,增强评议工作的直观性。三是完善考察谈话程序。要分层次确定考察谈话对象,科学扩大谈话面,把谈话对象延伸到中层以上干部、了解情况的一般干部、横向联系单位、服务对象以及对其生活圈、社交圈情况比较了解的同志。在谈话过程中,既要听取大多数人的意见,也要认真调查核实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反应的情况,通过对谈话内容的科学处理,获取反映考察对象的全面信息。要探索让干部群众敢于讲真话、讲公道话的具体办法,并把谈话推荐的情况与测评、评议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相互印证。四是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深入研究党委常委会成员在用人上的权力、责任,探索民主决策的责任机制。要明确干部任免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讨论干部书记末位发言和任免干部票决制度,不断扩大干部任免票决制适用范围,探索重要职位干部任用差额表决方式。进一步理顺常委会、全委会和党代会的关系,加强全委会在选人用人上的决策权力。
  四、提升干部工作民主质量,必须以强力的监督约束来保证
  过程监督和行为约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只有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疏堵不当竞争,才能让选人用人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一要健全监督网络。要建立多维立体的干部工作监督网络。在监督主体上,要坚持目光向外、拓宽视野,整合党内专门机构和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以及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力量。在监督方式上,要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人事讨论列席旁听制度,在人事任免讨论时,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市委全委会议或常委会议。在监督制度上,要不断完善保密、保护和激励机制,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行为,让群众放心监督、大胆监督。二要落实责任追究。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在民主推荐、考察、酝酿、任用决定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规范责任追究形式。对干部任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要敢于直面、敢于查处,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坚决予以严厉惩处。三要严防不当竞争。进一步明确违规拉票与正常争取民意的界限,制定禁止拉票贿选的具体制度和查处办法。凡以钱财交易、请客送礼、承诺回报、封官许愿、搞小团体等方式拉票的,应一律视为违纪违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为干部通过正当的途径争取民意创造条件,引导干部通过正当的竞争赢得群众支持。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探索演讲、辩论等适宜竞选者展示自我,投票主体更能全面了解竞选者的方式方法,变隐蔽化拉票为公开化、公平化、有序化竞争。
  (作者系中共耒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作者:周红玲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