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培养制度。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一进行,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培训,在教育培训、组织生活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与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同样要求、严格管理。所在单位要根据科级非领导干部的自身需要和特长,按需施教、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全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对综合素质较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市委将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培养。
二是实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设岗定责制度。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所在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自身特长、身体状况,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设岗定则,进一步明确其岗位工作职责,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不够重视,未按规定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设岗定责,具体岗位分工和工作职责不明确,造成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无所事事,放任自流的单位,市委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通过设岗定则制度,发挥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优势资源,调动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实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请销假制度。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请销假制度按实职科级干部同等对待,因公或因私(包括休假、探亲、旅行、治病)需离开工作岗位请假的,严格按照《耒阳市科级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由市委组织部审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请销假制度的实行,杜绝了某些单位,领导管不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尴尬情况发生,规范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勤。
四是实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考核制度。各个单位党组织只负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平时考核,年底市委将统一组成考核组,按照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要求,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同时还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或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转任同级领导职务。
五是实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激励机制。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职位空缺情况转任实职领导职务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通过有效激励,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六是实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惩戒制度。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工作纪律,考核成绩差,自由散漫,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市委组织部按照“领导干部诫勉暂行办法”对其予以诫勉。经诫勉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市委将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