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首在用人,用人之道、唯在公信。中央和中组部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为规范用人行为、匡正用人风气提供了制度保障。带着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深度思考,本人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认真研读、并对照制度规定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科学发展选好人、用对人,重点要从四个方面抓好制度落实与执行工作。
一、认真学习,扩大“知晓度”。学习领会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落实四项监督制度,首先要抓好制度的学习与宣传工作,让党员干部熟知文件内容、普通群众了解文件精神。要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采取座谈研讨、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定期考试、撰写读书笔记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以谈促学、组工干部以用促学、党员干部以比促学”的分类促学活动,推进制度学习贯彻工作;坚持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的教学计划,抓好学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务公开栏等媒介和悬挂横幅标牌、张贴标语、印发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前段时间,耒阳市通过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发放知识读本系统自学,乡科级正职干部和组织、纪检干部集中测试考学等多种方式,强化了各级各类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收到了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一般党员干部了解的效果。今后,我们还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努力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的大氛围、大环境,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使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过程,成为领导干部熟知制度要求并带头遵守的过程,组工干部精通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的过程,干部群众了解制度精神并有序参与监督的过程。
二、端正导向,树好“风向标”。古人云:“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人用人,导向就是方向、导向决定成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做到提拔一名干部,树立一面旗帜,激励一批干部,推动一方事业。在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时,要始终把握住“为科学发展选准人用对人”这个方向,旗帜鲜明的重用实干者、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鞭策平庸者,以坚决的态度,把真正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选出来、用起来。要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业绩分优劣、看公论定去留”的评价标准,坚持“既要能吃苦又要能吃亏、既要能任劳又要能任怨且群众认可度高”的用人原则,努力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格局,彻底打破易上难下、易进难退、易任难免、易升难降的传统做法,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出来,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端正用人导向,重在打造用人平台,鼓励干部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前沿去磨练、去提高。为培养锻炼干部,耒阳市连续三年向重点项目、规模企业派驻“市委特派员”80余名,分三批次从市直机关选派50余名80后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引领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深化改革,提高“公信度”。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根本出路在改革。要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稳妥有序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创新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方式,在干部选用中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相关规定推荐干部,并逐步建立起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提名制度。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和完善考核考评内容。把平时考核、年度考察和任职考察结合起来,实行日常工作实绩登记制度、重点工作跟踪考核制度,推行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评价制度,全面深入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切实提高考察考核质量。要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扩大“公推直选”范围,改进公开选拔程序和办法,推进差额选拔干部工作,完善干部竞职工作机制,努力为干部展示能力与才华搭建平台。2010年,耒阳市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力度,拿出3个正科实职和8个副科实职岗位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并在公选考察环节增加常委面谈内容,由全体市委常委现场评价、现场打分,实行“阳光”考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要建立健全干部工作有关制度,加强制度设计的研究、加快制度体系的建立,重点要建立定期研究干部、非定向预推、干部选任信息公开、干部考察情况反馈等制度,积极探索重要岗位干部任用管理新模式。与此同时,要加快干部选任工作节奏,对人事问题一经动议、速战速决,在严格执行程序的基础上,以最短的时间完成酝酿、推荐、考察、研究、公示工作,不给跑官、要官的留空隙、留时间,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少受甚至不受人情、关系的影响。
四、强化监督,增强“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形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条,抓好四项制度落实、加强选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开放的监督体系,把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贯穿于干部的民主推荐、考核评价和任职考察等各个环节。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视群众参与领导干部实绩评价的意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评价机制。要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制度,畅通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渠道,健全完善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信息平台,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拓展信息来源。对群众的举报,要认真对待,及时反馈案件查处情况,从而增强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突出抓好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跟踪记实制度,加大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作者系中共衡阳市委常委、耒阳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