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耒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切实做好公开选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正科级领导职位(3个):市委督查室主任1名;乡镇政协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位(8个):农机局副局长1名;残联副理事长1名;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轻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1名;市委党校办公室主任1名;贸促会副会长1名;侨联副主席1名;工商联副主席(非中共)1名;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二)选拔范围
面向耒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非工勤人员选拔。
(三)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
(1)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位,如具有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报考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其中,报考乡镇政协主任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本科)以上;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各职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1)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要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市委督查室主任的,要求必须是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的中共党员干部。报考乡镇政协主任的,必须是选调生;或80后的县处级后备干部;或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或2009年度从市直机关选派到乡镇挂职符合条件的干部。
(2)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要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工商联副主席的,必须是非中共党员干部;报考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的,所学专业应为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报考贸促会副会长的,所学专业应为英语或经贸管理专业。
三、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人事、编办等相关部门参与,整个过程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拟招考职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10的比例才能开考,如报考人数未达比例,由公选领导小组决定该职位是否开考。
(2)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报考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贸促会副会长等职位的,考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其他职位专业不限,考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按两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知识考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体检。市委组织部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成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名。体检不合格者即淘汰,不足名额根据综合成绩依次替补。体检工作按《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5)考察。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在考察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到市纪委(监察局)、人事局、计生局、信访局、610办、综治办等单位征求意见,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考察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选拔。①近5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②执纪执法部门正在立案调查;③近5年来年度考核有一次(含一次)以上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6)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时,实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占60%,考察成绩占40%,各职位量化评分排名第一的作为建议人选。如量化总分相同,按考察成绩排名。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试用人选。
(7)公示。市委组织部将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试用人选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8)公布结果。市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试用人员名单。
四、试用
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所选拔职位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正式办理任职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选拔前属一般干部的,其选任职务自行消失,由市委组织部商有关部门安排低于所选拔职位的工作;选拔前属科级干部的,其选任职务自行消失,继续担任原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袁延文 衡阳市委常委、耒阳市委书记
副组长:周红玲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陈小平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李兴武 副县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黄湘乃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湘国 市委办副主任
徐进先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江方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唐度康 市编办主任
胡小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贺禄飞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进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廷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报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