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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业务知识竞赛5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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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工业务知识500题  
  一、填空题:
  1、按照逐级上访制度的规定,组织部门受理的信访一时不能处理的  ,要填写《受理上访告知单》 ,在    30日    内作出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需要进行复查的,在 20日   内予以答复,并填写《复查处理意见单》。
  3、胡锦涛同志指出:“真正坚持公道正派,树立公道正派形象,只靠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是不够的,必须  坚持不懈地抓   ;必须  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    ; 必须   认真解决妨碍公道正派的突出问题     ;必须  大力推进制度建设  ,让全党满意,人民满意  。”
  4、2001年1月1日起,立档单位对归档文件取消了过去的以“卷”为单位,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5、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两   次。”
  6、 党的地方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前,一般应向上一级党组织作   两  次书面请示。
  7、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4/5    ,方能进行选举。
  8、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  ,每届任期   5      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   3     年以上的党龄。
  9、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     半年    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    7     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的   1    月底以前召开。
  10、搞好村民自治,  制度建设   是根本,重点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的    民主选举   制度、  民主议事  制度和   民主监督   制度。
  11、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数字频道,于  2004   年  元  月 1  日正式开通。通过  卫星   (ku)波段接收。
  12、远程教育接收方式既有天网也有地网,天网就是   用卫星接收中央远程教育数字频道节目    ,地网就是   用电脑通过互联网接收网上的教育内容   。
  13、远教站点建设类型有   基本型    和    扩展型   ,远程教育基本型接收站点主要设备一般由   电脑   、 卫星接收设 备   、  电视机  三大单元设备组成。
  14、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已于去年5月份开始启动,中央在东、中、西部各选一个省作试点。东部是   山东   、中部是  湖南、西部是  贵州   。
  15、社会中介组织党组织要坚持  “为单位所需要     、为负责人所理解、   为员工所拥护    、为党员所欢迎”的原则,确定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
  16、要逐步建立街道、社区与驻街道、社区党组织之间双向联系、双向反馈   、双向服务   的党建联系会工作机制。
  17、凡流出、流入半年以上的党员,都要衔接做转移党组织关系工作,3至6个月的要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18、目前,流动党员的教育是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共同负责,以流入地为主的原则。
  20、对党员实行民主评议,作出鉴定的四个格次是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21、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确定的不合格党员,支委会要对其个别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如党员不服要申诉,可在15天内向当地党委书面申诉。
  22、中央《关于严肃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意见》规定: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处置决议。
  23、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形式主要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三种。
  24、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的组织方式主要有单独建立、联合建立、挂靠建立等多种方式。
  27、街道、社区党的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逐步建立“ 街道、社区牵头,单位共建、资源共享、全面覆盖”的党建工作新机制。
  28、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总揽;以发展点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
  29、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坚持组织建设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小康示范与扶贫帮困相结合;坚持解决农村具体问题与研究农村普遍问题相结合。
  30、党员电化教育固定播放点必须做到  机构、设备、人员、场所、制度“五落实”。.
  31、搞好播放收看必须建立健全播放登记簿、讨论记录簿、信息反馈簿、点名册“三簿一册”。
  3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中,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代表侯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的   20%   。
  33、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34、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侯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3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36、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7、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侯选人。
  38、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           一半      ,始得当选。
  39、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有严格规定,党员  100 人以上的,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  50  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应成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   7   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
  40、《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41、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42、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4、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司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5、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46、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聘任制领导职务的每一个聘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续聘任。
  47、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同意。
  48、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主持。其中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9、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 推荐材料并署名。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 ,作为考察对象。
  50、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 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5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
  52、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53、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结果 一年  内有效。
  54、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55、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56、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57、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58、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 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59、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
  60、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材料。
  61、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 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62、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未获通过,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通过进一步酝酿,可以在另一次人大常委会上继续推荐。两次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6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64、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
  65、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6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67、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68、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超过三个月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辞职。
  69、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不得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70、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71、领导干部因公辞职,应当在接到党委(党组)通知后7天内,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职务的书面申请。
  72、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天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73、被责令辞职的干部若对组织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诉。党委(党组)接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复议决定仍维持原决定的,干部本人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后三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同辞职。
  74、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75、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
  76、干部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77、领导班子换届或届中调整时,应有计划地进行干部交流。每次交流干部的数量,一般不应超过领导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一地方或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78、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79、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 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  7  人。
  80、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81、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82、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83、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由本部门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84、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85、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86、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87、组织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88、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89、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90、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01、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同级副职,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下一级正副职。
  102、后备干部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副职1:1的数量确定,其中比较成熟、近期可进班子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的三分之一。
  103、后备干部在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或其他培训机构的理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104、后备干部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一至二年。
  105、县级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应当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的20%。
  106、公务员工资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职级工资制。职级工资主要由  职务工资  、 级别工资 、 基础工资 、 工龄工资   四大部分组成。
  107、公务员实行职级管理,15个行政级别对应  12   个行政职位。
  108、一般情况下,公务员年终考核连续  五年  合格或连续  三年  优秀可晋升一级。
  109、国家公务员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50 周岁,且工作年限满 20 年的;或者工作年限满  30  年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10、离休干部不占在职干部的编制,由发给离休工资的单位  单列  编制,定期报送  编制主管   部门。
  111、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应进入本单位   专业技术  职务岗位,确定为   待聘高级职务   的人员不能延长离休退休年龄。
  112、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   同级财政   负担。
  113、干部离休后,坚持  就地安置   为主的原则。
  114、党的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
  11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  集体领导 和 个人分工负责   相结合制度。
  116、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   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
  117、党的纪律处分种类有:  警告   、 严重警告  、  撤销党内职务  、    留党察看    、    开除党籍    。
  118、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改组   、   解散  。
  119、党员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年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20、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  一个月内  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121、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   集体表决   。
  122、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   申诉。申诉期间,处理结果  照样执行   。
  123、坚持惩前毙后,治病求人的原则,处理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  惩戒与教育   相结合,做到  宽严相济  。
  124、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   从重处分  。
  125、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   统一管理   。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126、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对  “一把手”  的监督。
  127、努力健全监督体系,做到党内监督与   法律监督 、 群众监督   、    舆论监督    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128、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  主要责任人   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29、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包括  任期内  、任期届满或  离任时  的审计。
  130、领导干部经济审计要建立   联系会议制度   ,形成审计合力。
  131、县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每5年  必须到党校轮训一次。
  132、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   3个月  以上的培训。
  133、干部的教育培训必须与  干部使用  有机结合,不按要求完成调训任务,原则上不予提拔。
  134、凡年龄在   45岁  以下,未达到大专学历的干部要进行  大专学历教育。
  135、新提任的干部,确因特殊情况在担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  一年  内完成培训。
  136、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创新,必须完成两个转变:由拓宽知识面转到开发人的潜能 、  由计划培训转到按需培训   。
  137、各主管部门举办各种类型的干部培训班前,必须向  同级党委组织部  或  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申报,经批准列入计划后,方可举办。
  138、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是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
  139、人才资源开发的主题是     能力建设    。
  140、 党政人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和  专业技术人才  是我国人才队伍的主体,必须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141、坚持改革创新,建立以   能力和业绩   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142、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   群众认可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   市场和出资人认可   ;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  社会和业内认可    。
  143、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坚持   党管人才    的原则。
  144、党管人才主要是   管宏观  、  管政策  、  管协调  、管服务  。
  14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四个尊重”原则,即  尊重劳动  、    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  、尊重创造  ,管好用活各类人才。
  146、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公平竞争原则  、功绩制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依法管理原则。
  147、公务员回避一般包括    职务回避  、公务回避  、地区回避。
  148、竞争上岗干部任期为   三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期不得超过5年,达到6年的必须   轮岗   。
  149、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坚持 “凡进必考”  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考。
  150、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  党委(党组)  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151、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   10年  的,必须交流。
  152、干部交流包括   调任  、   转任   、  轮换   、  挂职锻炼   。
  153、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坚持   德才兼备 的用人标准,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
  154、报考县直单位的公务员,一航 应具有  大学专科  以上文化。
  155、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内容一般包括   公共知识、  申论    、 英语  、       专业知识   。
  156、新录公务员一般只担任  主任科员     以下非领导职务。
  157、《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   工勤人员   以外的工作人员。
  158、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   机构、  职能   、  编制    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
  159、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在  编制限额   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进行。
  160、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   嘉奖    ;    记三等功、二等功、一 等功     ;     授予荣誉称号      。
  161、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     。
  162、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  委任制  ,部分职务实行  聘任制   。
  163、党的机关录用工作人员,采用  招考  与  选调  两种方式。
  164、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必须报  县级人民政府   批准。
  165、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过渡要严格坚持  按编过渡   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依法定程序进行。
  166、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公务员  过渡培训  ,并考试合格,方能过渡。
  167、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过渡分为   准予过渡  、暂缓过渡、 不能过渡  三种情况。
  二、名词解释:
  1、“两个务必”——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
  2、“六个组工”——理性组工、铁面组工、阳光组工、人文组工、规范组工、勤廉组工。
  3、公文的会商——由会商发文机关主动组织,就有关问题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请有关机关或部门的责任者签署会商意见的活动。
  4、党的民主集中制——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 运用。
  5、党委制——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6、差额选举——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
  7、预选——即在正式选举之前,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的预备性选举。
  8、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9、 双重组织生活会——指由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常委(党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10、党员民主评议“三评一示”——即党员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测评结果公示。
  11、“五个好”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
  12、“三级联创”——县委创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乡镇党委创“五个好”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创“五个好”村党支部。
  13、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 党建工作“两员”——即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联系员。
  14、“二推一选”——指党内讨论酝酿推荐;群众民主测评推举;党员大会 选举。
  15、“三会一课”——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
  16、农村基层党建“双优工程”——就是把农村致富能手中的合适对象优先发展成为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中的合适对象优先培养成为村组干部。
  17、新的社会阶层(六类)——指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
  18、“双争”活动——领导干部争做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廉洁型“四型”干部,领导班子争做团结好、决策好、管理好、作风好、发展好的“五好”班子。
  19、引咎辞职——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20、责令辞职——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 C )的先锋队。
   A、中国人民 B、中华民族
   C、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 D、新的社会阶层
  
  2、乡镇党委每年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 B )集中培训。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3、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是( B )。
   A、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
   B、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C、坚持质量、保证标准、改善性别、稳重发展
   D、质量第一、稳定发展、提高水平、加强领导
  4、《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 C )
  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A、其他职业 B、其他行业
   C、其他社会阶层 D. 企业主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A )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开除出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A、 六个月 B、三个月
   C、一年 D、两年
  6、新党员应从( A )开始交纳党费。
   A、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的那个月
   B、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时的那个月
   C、支部大会通过为正式党员的那个月
   D、上级党委批准为正式党员的那个月
  7、申请入党的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时间为( D )。
   A、提出申请入党时 
   B、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
   C、考察期满,组织答辩前
   D、考察期满,经支委会讨论,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
  8、党代表大会与党代表会议的主要区别是:(ABC)
   A、党代表大会是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 
  B、代表名额的决定和产生办法不同
  C、职权不同
  D、召开时间不同
  9、对在党内选举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员的规定正确的说法是:(ABC)
  A、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
  B、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只持有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选举时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
  D、只持有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选举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
  10、党组与党的委员会的主要区别是:(ABCD) 
  A、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
  会决定,它的成员、书记、副书记都是由党的委员会指定
  B、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或直接接收党员,党组却不能 
  C、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
  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D、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
  代表,而党组一般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11、下列属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的是:(ABCD)
   A、加大建立党组织的力度
   B、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和机制
   C、建立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D、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12、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形式实行“四个结合”,即:(ABCD)
   A、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B、课堂教学与现场辅导相结合
   C、“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
   D、乡镇干部培训与开发农业项目相结合
  13、以下哪几种属于党的纪律处分:( ABEFG)
   A、警告 B、严重警告 C、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D、行政撤职 E、撤销党内职务 F、留党员察看
   G、开除党籍
  14、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党员因下列哪些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ABCDE )
   A、患有精神病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
      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15、党组织要通过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ABCD)
   A、听取本人汇报 B、个别谈心
   C、集中培训 D、民主评议
  16、关于党费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D)
   A、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B、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工资收入
      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C、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D、基层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17、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ABCD)
   A、培训党员
   B、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C、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D、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18、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 ABCDE)
   A、坚持实事求是 B、坚持从严治党
   C、坚持民主集中制 D、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E、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五、判断题:
  1、经差额预选产生正式选举候选人后,在正式选举时一般可不再实行差额选举。 (  √    )
  2、 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选举中,候补委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   )
  3、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仅限于从本级党组织的党员中产生。 (   ×   )
  4、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应设大会主席团,负责主持大会并处理大会有关事务。 (   √   )
  5、党的关系在地方,受双重领导的单位的党组织,可选举代表出席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召开的党代表大会。 (   ×   )
  6、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组织指派的书记、副书记或常委,不再经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认。 (    √  )
  7、  到地方挂职的同志(包括上级组织选派的和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由其它地区商派的),虽然也是上级党组织指派的,考虑其挂职具有主要是学习、锻炼,工作时间较短(一般为1-2年),不占规定的领导职数等特点,所以,挂职的同志如遇所在党委换届,可以不参加选举。 (   √    )
  8、党组只能由党的委员会批准成立。在地方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它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并不是必须和只能成立党组,而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条件确定。如有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不足3人,就不具备成立党组的起码条件。 (   √   )
  9、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它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 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  √  )
  10、以“书记组阁”的方式决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以及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人选是不允许的,也是错误的。 (   √   )
  11、“招标”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行为。但有的人提出要用招标方式选拔党支部书记,明显违反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是不对的。 (    √  )
  12、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对因受开除处分而提出退党的,不能按退党处理,仍应开除党籍。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置不能互相替代。 (√)
  13、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期为一年,若需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一年。(√)
  1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党委审批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5、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6、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属于对党员纪律处分中的一种。(√)
  17、预备党员和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一样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8、入党介绍人在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自己作为介绍人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19、各级党组织对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应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20、对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合同制工人(包括临时工),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发展入党。(√)
  21、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22、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3、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发现预备党员犯有错误的,可根据性质和程度,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其预备期。(√)
  24、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25、对无正当理由,组织关系转出后超过6个月不转入新单位党组织的党员,应视为自行脱党,由原单位党组织给予党内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6、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不准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
  27、每个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28、党组织对党员的鉴定、结论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
  六、辨析题:
  1、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仅供大家参考,不应统计在票数内。
  错。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2、某乡党委由于预备党员黄某某暂时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决定延长九个月的预备期。后来,又因黄某某犯了一个小错误,乡党委又决定延长一年的预备期。
  乡党委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有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3、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3个月内,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对他们的重新评议工作,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对他们的重新评议工作。无故超过3个月不进行重新评议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反党分子、敌对分子和腐败分子,可以劝其退党。
  错。对于反党分子、敌对分子和腐败分子,应坚决清除出党,不得用劝退或者除名代替。
  5、对党员作出劝退、除名处理或限期改正的,须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错。对党员进行劝退、除名或者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党支部的上级党委审批,其中作出劝退、除名处理的,须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对党员处置不当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有权直接进行纠正。
  6、《干部任用条例》适用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
  错。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只能参照《干部任用条例》执行。
  7、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直接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报告。
  错。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8、个别提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提出考察对象。
  错。个别提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9、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
  错。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应由上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受理。
  10、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保留不变。
  错。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新任职务标准执行。
  11、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党委(党组)可直接予以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错。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12、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错。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13、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由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以本级党委的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错。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的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14、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人原则上应当任满三年。
  错。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人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
  15、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对已经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应及时予以销毁。
  错。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对已经提拔任职的,考察材料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七、简答题:
  1、组工骨干异动交接制度所规定的交接对象,交接期限和交接内容是什么?
  答:交接对象:凡乡镇组织委员和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政工(人事)股长异动时,都要对任职期内所经手的组织工作文书资料和有关的经济手续进行交接。若任职时间较长的,交接的重点以近三年为主。
       交接期限:凡调出县外或在县内异动的组工骨干,均应在一周内办完交接手续。若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交接的,应报部务会批准。
    交接内容:以任职期内经手的组织工作文书、人事档案资料和有关的经济手续为主。具体包括:基础工作、党费收缴、有关经济手续、发展党员工作、人事档案资料及其它资料等六个方面。
  2、机关干部联系乡镇、科局工作的联系职责包括哪些方面?
  答:联系职责:①了解掌握联系单位的班子运行状况和干部队伍情况,定期向部务会汇报。②参与联系单位的重大党建活动。③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开展组织工作。④参与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考核。⑤敦促联系单位及时上缴党费、电教费和党刊费。
  3、请示与报告有什么不同?
  答: 不同点包括,①行文目的不同。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某些事项。②作用不同。请示对工作起到启始或中续的作用。报告则起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供上级了解或参考作用。③形成的时间不同。请示只能在事前。报告则可在事后或事情进行当中形成。
  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4)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5)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5、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它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6、 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答:支部大会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经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大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否定。
  7、向非公有制企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的范围、对象和途径是什么?
  答:对员工在50人以上,已建立了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一般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员工在50人以下,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一般应选派党建工作联系员。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员,应以各级优秀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原则上实行兼职。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原则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隶属于哪一级党组织就由哪一级党组织负责选派;选派党建工作联系员,一般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主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
  8、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应坚持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①自查自测,找准问题。一是自我查找问题,进行党性分析;二是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三是组织党员进行自测自评。
  ②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二是组织群众代表测评;三是党支部调查核实,进行反馈。
  ③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开展评议。一是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员逐一进行评议;二是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的情况;对每一名党员作鉴定,拟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名单;三是将民主评议结果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④进行公示,做好思想工作。各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示。公示前,党支部要找不合格党员进行谈话,有针对性地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最后各种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9、简述党的性质?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10、哪些党组织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转关系?
  答: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
  (一)、县、旗、市、区(指直辖市的区和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以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
  (二)、党中央各部委的机关党委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政治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师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和旅政治部组织科;
  (五)、铁路系统的齐齐哈尔、哈尔滨、吉林、沈阳、锦州、北京、呼和涪特、西安、郑州、太原、济南、兰州、乌鲁木齐、上海、南昌、柳州、广州、成都、昆明、武汉铁路局政治部;
  (六)、民航系统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政治部组织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机关党委。另外,考虑到民航系统的实际情况,凡中央组织部规定的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单位,可以向民航系统的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兰州、沈阳管理局,民航专科学校,飞行专科学校,民航第一、二飞行总队,民航各省、市、自治区管理局等单位的党委或组织部(处、科),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民航上述单位要向外部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须经所在地区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接转,民航四川省管理局(驻重庆)可由重庆市委组织部接转。
  (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及农业一至十师政治部、乌鲁木齐市农场管理局政治处、哈密地区农场管理局政治部、和田地区农场管理局政工科。
  1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哪些程序?
  答:(一)转接权限。在县范围内党员调动,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调入县内与调出县外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必须经县委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方才有效。
  (二)本县范围外调入的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要求:
  (1)下岗、失业、退休(退职)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应接转至居住地所在乡镇或街道党组织。
  (2)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毕业后,所在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主管系统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党组织。
  (3)复员退伍军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复员退伍军人党员安置前,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居住地的镇、街道党组织。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开具党员证明信。
  (四)党员调动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由本人或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党员要妥善保管介绍信。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自行作废。无正当理由、6个月以上不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12、请阐述新党章中的入党誓词内容?
  答: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13、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有哪些程序?
  答:(1)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2)报名与资格审查;(3)统一考试;(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14、哪些职务应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
  答: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地(厅)、司(局)以下领导职务的应实行任职试用制:(1)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工作部门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2)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15、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应如何计算?
  答:(1)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2)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任命的,自选举、任命之日起计算;(3)由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任命或决定任命的,自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之日算起;(4)由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16、对受党纪处分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有哪些规定?
  答:(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6)涉嫌违反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规定办理。(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17、县委管理的干部包括哪些?
  答:县委管理的干部包括:乡镇、县直机关、群团组织及正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干部(实行聘任制正科级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副科级单位党政正职,上述单位明确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干部和重要岗位高配为副科级的干部。
  为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乡镇党委书记由市委组织部管理,乡镇长在任免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18、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包括哪些?
  答:县直实行聘任制正科级事业单位党政正职以外的班子成员;副科级单位党政正职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实行聘任制副科级事业单位行政副职除外);县直正科级机关单位政工股长,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
  19、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即归档材料)有:(1)履历材料,主要包括干部履历表、简历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材料;(2)自传;(3)鉴定、考察、考核材料;(4)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5)政审材料;(6)入党入团材料;(7)奖励材料;(8)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包括:处分决定、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9)干部工资异动审批表、任免呈报表、辞退材料、退休审批表、转业审批表、党代会、人代会登记表;(10)其他可供组织参与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20、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有哪些?
  答:①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
  ②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③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④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21、党对老干部的基本政策原则?
  答:①基本政治待遇不变。②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③注重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22、工龄与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有什么区别?
  答:“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以革命工作为职业的时间;主要是为了对干部的考察了解,配备使用和安置老干部退居第二线,与离职休养提供依据。
  “工龄”则是指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则一般用于解决劳动保险待遇等问题。
  23、什么是人才?
  答:只要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都是国家需要的人才。
  24、简述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的程序?
  答:①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②报名与资格审查;
  ③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
  ④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八、案例分析题:
  某组织部同志下乡考核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情况,当抽查到几份入党档案材料时,发现了下列情况:
  1、某同志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培训情况”、“党委审查意见”二栏是空的,但却已填写了《入党志愿书》。
  2、接收某预备党员的两名介绍人中,其中一名介绍人是预备党员,另一名尚处于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
  3、在一份2001年入党的行政村某正式党员档案的材料袋中,仅有一份《入党志愿书》。
  4、在一份志愿书中,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间是“2001年7月1日”,党委审批为预备党员时间“2002年9月1日”,且在预备党员审批的“党委审批意见”一栏中填写的是“经集体研究,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字样。
  5、同时该同志刚好遇到一位叫王××的预备党员来咨询有关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请你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向该乡镇的组织委员指出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怎样纠正以上问题,并向王××解答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提示:(1)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因此“培训情况”不能为空,所在党组织在该入党对象的考察表中应当填写平时辅导情况、短期集中培训情况、以及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等;上级党委组织委员对支部提交的考察表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后,合格的应当签署“经审查,同意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意见。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的党员作介绍人,所以预备党员不能做介绍人。同时,受留党察看处分没有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所以该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无效,党委不得审批,应返回重新按规定程序进行接收。
  (3)预备党员转正后的行政村党员,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4)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党委对此预备党员的审批超过一年多时间,违反了规定,可以予以处理。同时,该党委审批的意见不规范,在预备党员审批意见栏上应当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填写上“经某年月日党委集体研究,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间从某年月日起至某年月日止。”的意见。
  (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将该预备党员情况向群众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作者:芮组办 来源:外网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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