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红星视频”学用和考核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远教办:
为贯彻落实全省远教中心主任会议精神,充分利用“红星视频”在线学习平台,加强远程教育站点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用考核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完善站点注册工作。为准确掌握站点信息,完善学用考核方式,各地要迅速组织整理、完善远程教育站点注册工作,确保所有远程教育站点(含远程教育-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站点)都在“红星视频”中注册。一是整理已注册站点信息。市委远教办对已在“红星视频”中注册的站点进行了统计,各地要认真对照反馈的表格,查漏补缺,包括乡镇、村合并后站点名称与相关信息的变更整理等。二是完善站点信息。主要是补充站点简介、照片、管理人员与联系方式等站点基本信息。三是完成未注册站点的注册工作。必须将全市所有远程教育站点全部在“红星视频”中注册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包括能上宽带和不能上宽带的所有站点,上网类型在注册时选择)。能上宽带网的站点由站点注册,县市区和县市区委远教办把关并收集有关注册信息;不能上网的站点,由乡镇远教专干或县市区远教办收集整理信息,统一注册。
二、上报注册站点清单。注册完成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注册站点信息报市委远教办(注册站点花名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联系人:刘蓉,联系电话:886632)。
三、注册完成截止时间。2010年4月27日前。
四、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用工作。各地要加强站点教学组织管理和学用工作,加强督查和考核。一是利用天网组织学用。维护好站点设备,确保站点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接收全国卫星数字专用频道播出的节目并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观看学习。二是利用“红星视频”在线平台进行学习。在利用天网节目进行学习的同时,能上网的站点还要充分利用“红星视频”中丰富的教学资源组织学习,填写反馈意见,撰写学习体会,市委远教办将定期通报各地利用“红星视频”学用情况,组织评选“红星视频学习之星”。
中共衡阳市委远教办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