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开发区妇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市直机关各单位妇委会,省、市垂直管理相关单位妇委会: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表彰鼓励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带动全市妇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耒阳的改革发展再立新功,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表彰一批“巾帼文明岗”、“巾帼示范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巾帼文明岗”评选范围:
在城市妇女“巾帼建功”创建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先进集体。
(二)“巾帼示范村”评选范围:
在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创建活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行政村。
二、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把城市妇女“巾帼建功”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或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效、有评估。
2、立足创建。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岗位成才和岗位建功,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显著,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优质服务。岗位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办事公道、乐于奉献,提供优质、诚信、人文、高效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4、示范性强。岗位成员中女性占50%以上,主要负责人是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原则上应获得本行业(系统)荣誉称号。
(二)“巾帼示范村”评选条件:
1、班子团结,管理民主。村妇代会组织、制度、阵地建设健全,村“两委”中的女性比例高,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中至少有1名女性领导;村妇女组织能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作用明显。积极开展“争当新女性,建设新农村”主题活动,发动面广,措施落实,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发展经济,增收致富。有一个以妇女为主、具有市场前景的主导产业,或有一个以妇女为主、机制灵活的“三八”经济合作组织;有一个为妇女发展生产提供及时、系统培训和指导的妇女科技培训学校,或有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型女农民典型。
3、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能深入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制定文明进步的村规民约,倡导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形成言行讲文明、衣食讲卫生、环境讲美化、做事讲道德、为人讲诚信、相处讲和谐的良好村风。能深入开展“五好女性”、“五好文明家庭”等争创活动,积极引导妇女开展体育健身、文艺演唱等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的活动,丰富农村妇女文化生活,促进文明新风的形成。
4、科技兴村,依法治村。广大农村妇女爱科学、学科学,至少有1个由妇女牵头组织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面广的致富龙头项目;积极开展以农村妇女为主要对象的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素质;建立村级维权投诉站(点),做到维权不出村,解决侵害妇女权益问题及时、有效。积极开展以“五无”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平安家庭”活动,村“平安家庭”创建率力争达90%以上。
5、崇尚科学,民风淳朴。能积极组织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能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制教育,提倡移风易俗,男女平等,反对铺张浪费,无赌、无毒、无封建迷信活动。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尊老爱幼蔚然成风。广大妇女具有强烈的环保意识,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表彰名额
全市拟表彰“巾帼文明岗”、“巾帼示范村”若干个。
四、具体要求
1、评选推荐:各单位妇女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推选,不分配具体名额。乡镇以片为单位评选一个“巾帼示范村”,市直单位以系统单位评选一个“巾帼文明岗”。
2、推选工作要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
3、上报材料:认真填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均用16K纸打印,一式二份)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市妇联(电话:4332132)。
4、考察评选:市妇联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对推荐的集体考察、评选。
五、表彰方式
评选的“巾帼文明岗”、“巾帼示范村”将在2010年“三八”期间进行表彰。
附件:1、耒阳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2、耒阳市“巾帼示范村”推荐表
耒阳市妇女联合会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