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湖南省政协机关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
选调工作在省政协机关党组领导下,由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组织实施。
三、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5名。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公务员身份;
3、本科以上学历;
4、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7、身体健康。
五、选调岗位
办公厅3人,专门委员会1人,研究室1人。
六、选调程序及实施步骤
1、公告
在湖南政协网、湖南领导人才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9年11月23日到11月27日,报名者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填写好的《2009年湖南省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到湖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1203房报名,或将有关资料传真至湖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
3、资格审查
湖南省政协办公厅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于 11月30日在湖南政协网上公布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
4、考试
由湖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统一组织考试,考试设笔试和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组成,综合笔试与面试成绩取前5名进行体检和考察。
5、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6、考察
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审定和公示
体检合格后,报经省政协机关党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在湖南政协网上对选调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第一年为试用期,工资比照同类人员办理。
七、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联 系 人:周晓艳 陈敦宝
联系电话:0731-84307546,84307545
传 真:0731-84307556
附表:《2009年湖南省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